在5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于7月7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在进一步完善后将适时发布。
张晓军还补充表示,从收到的意见、建议看,总体上,社会各界对“依法、从严、全面”监管重组上市,抑制投机“炒壳”表示支持。目前证监会正抓紧整理、研究这些意见,逐一分类处理。
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方面,证监会当日宣布,将全面公开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包括从即日起,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在证监局网站公开。同时在证监会官网设置监管措施专栏,9月1日起集中公开。
针对券商资管业务去通道,证监会表示,前期已经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对券商基金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进行了规范,旨在正本清源、强化约束,推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管业务能力水平特别是主动管理能力。
证监会当日发布《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6年修订)》和2016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同时通报了对3宗违法违规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处罚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还**次对涉及私募基金募集违法的问题出具了行政复议。证监会表示,案件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混淆了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法律性质与法律界限,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致使“私募基金公募化”,违反了有关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